根据《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方案》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对于2013年9月1日后学校新进人员和原符合条件未报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职能部门核查,学校经济适用房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四批 15人)
殷湘汉 刘 泓 朱珊珊 罗莉丹 朱 颖
袁东华 聂泽龙 田孝文 李 方 魏 华
刘耀峰 蒋 林 王 晶 向 茜 马洁晶
如有遗漏请及时与资产处开发处置办联系,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开发处置办反映(办公地点设在资产管理处内),亦可在资产处网页查询。
联系电话:8564303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 24日 至 31日止
吉首大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4日
US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