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方案》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本人申请,职能部门核查,学校经济适用房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可在资产处网页查询):(第三批 68人)
刘梓缘 黄绍泓 苏根英 刘 瑛 高 翔 肖功平
华 骏 魏 浓 彭晓春 朱 珠 黄桂枝 黄建胜
袁 理 郑流云 陈 洁 贺建武 黄 蕊 唐海燕
吴岳衡 王 尧 彭广林 吴顺兴 肖立娟 王宾吾
杨千里 罗明华 陈 书 杨 樟 彭 丽 杨 川
陈诗韵 刘盈盈 秧茂盛 姚元春 彭 清 刘熹桁
游 崴 李贵生 陈 玲 罗 蔓 胡春妮 唐 石
蒋和舟 王荣浩 张登巧 奉红平 彭 俊 张朝晖
尹小兰 魏莎莎 江天生 李凌霞 杨曾辉 陈望学
张 灿 龙鹏屹 曾琳玲 丁晓岚 马康康 马延菊
张 洁 张 洁 赵 潞 王晓红 陈立琼 尹 慧
高 峰(化工学院) 高 峰(后勤产业处)
如有遗漏请及时与资产处开发处置办联系,欢迎广大职工监督,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开发处置办反映(办公地点设在资产管理处内)。
联系电话:8564303
公示时间:2014年6月 6日 至 12日止
吉首大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