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方案》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结合学校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认购政策,经本人申请,职能部门核查,学校经济适用房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第八批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24人)
张美华 牛一博 罗 中 李 庭 余 弦 彭心丹
汪淑娟 扈海泽 张曦丽 戴厚平 高 昆 陈 蓉
周剑波 刘志霄 田清旺 李雷兵 唐志明 张 军
周华忠 何兴兵 庹 清 高生发 潘金凤 何 玲
如有遗漏请及时与资产处开发处置办联系,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开发处置办反映(办公地点设在资产管理处内),亦可在资产处网页查询。
公示时间:2016年3月 15日 至 20日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68989(短),8564303(办)
吉首大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