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包括地产管理、公产房管理、职工校内私有产权房管理等工作。
2)草拟并组织实施学校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学校房地产使用效率,维护学校房地产使用合法权益。
3)负责学校房地产档案及数据信息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4)负责草拟并组织执行学校公产房分配、调配方案等工作。负责吉首校区公产房租赁、出借、处置等工作。
5)负责吉首校区门面的规划及管理工作。
6)负责草拟学校公产房年度维修计划工作。
7)负责校内房地产使用情况定期清查工作,对校内公有房使用情况进行效益分析,为基本建设规划提供依据,对违规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
8)规范房地产台账管理,做到房地产形成的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9)组织房屋基础设施维修的验收工作。
10)参与新建房屋的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检查校内房屋的防雷安全工作。
12)负责学校土地产权管理,保证学校土地的安全、完整。
13)负责学校房地产的办证管理工作。
14)负责住房管理方面校务公开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