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设通[2013]02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3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管理,鼓励广大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投入到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来,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2012年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构建实验教学体系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目的,主动适应教育强省和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经济发展和学校转型建设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突出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广泛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
2、研究内容
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内容包括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质量、实验教学手段、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学资源共享、现代教育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十二五”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的总体规划与要求,分轻重缓急,重点围绕“支持以三性实验项目为核心的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建设改革”的要求,精心遴选今年项目研究主题和选题,统一组织申报遴选,集中力量开展项目研究。也可参照《2013年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
3、经费管理
(1)本次校级实验教改项目立项45项。各学院具体指标分配见《2013年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见附件2)。学校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0元。
(2)此次立项项目正式立项后可启动教学研究经费的40%,其余经费必须在结题合格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教改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4 、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实验教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团队的研究力量。
(3)已有教改立项项目(含教务处立项的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和已申报2013年教务处组织的教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项目取消后不予增补。
二、项目中期检查
各学院在组织2013年项目申报的同时,要组织对2012年度已立项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督促项目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三、 材料报送及其他
(1) 申报者须填写《2013年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交予申报单位审核,由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上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2013年3月11日17:30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 朱炯波老师处),电子文档发送至hejw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 2012年申报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按要求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5)一式两份,交予申报单位汇总,填写《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13年3月29日17:30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hejwu@163.com。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公布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果。
(4) 学校将从立项项目中推荐部分优秀教改项目申报2013年省级教改项目。
(5) 联系人:吉首校区 贺建武,联系电话:15974334505,8225002
张家界校区 朱炯波;电话:1397442272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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