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3年11月11日 08:30浏览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专业的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实验课程的建设,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现就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发动,项目申报可以教研室名义集体申报,亦可教师本人单独或联合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验教学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实践教学能力,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申报项目要根据各自专业建设规划以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配置实验课程,并组织好教师申报实验课程建设项目。本次实验课程仅限于独立完整的本科实验课程申报,每门课程均包括若干实验项目,项目类别以“三性”实验为主,,要求教学设计合理,突出创新性、实用性,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理工科类不得少于35个学时,文科类不得少于30个学时。
3、项目推荐申报数量,理工类学院限报2项,文科类学院限报1项。
二、资助范围
1、本轮独立实验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仅限本科类实验课程,资助项目10-15项。
2、申报项目必须为列为教学计划的实验课程,选题参考《吉首大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专业实训、课程实践、模拟实习等类项目不列入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范围。
三、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材料要求。《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课程归属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后,以院为单位,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表的打印稿和电子稿上报至实管中心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贺建武,电话:8565008。
3、项目立项。学校要求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结果进行公示后立项。
四、项目建设与验收
1、项目建设。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以项目建设单位必修课为主,同时鼓励以公选课的形式开设,扩大学生的受益面。
2、所有立项项目均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实验课程的建设。
3、项目结项。立项项目在完成建设任务之后,需要提交的结项成果要求包括:①实验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档);②实验指导书(纸质及电子档);③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纸质及电子档);④实验报告记录(纸质及电子档);⑤建设期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或指导学生所做本项目相关的课题等获省级以上奖项;⑥开课记录证明或教学任务书。
4、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追回资助经费。项目完成率低于结项规定成果要求单位的,将减少下一年度本类项目申报数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五、项目经费管理
1、实验课程一经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2、项目评审立项后,下拨经费的60%,课程建设验收合格后下拨40%。
3、所有立项项目的经费归项目负责人管理。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教学经费使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吉首大学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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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实设通[2013]23号)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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