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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4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及实施工作方案

发布人admin:日期:2014年04月30日 11:28浏览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为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活动和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游  俊  教授  党委书记
           白晋湘  教授  校  长
副组长:曹晓鲜  教授  副校长
           黎奇升  教授  副校长
           钟海平  教授  副校长
           龙先琼  教授  副校长
           黄  昕  教授  副校长
成  员: 王先述  张兰芳  麻明友  黎克双  龙  斌
           向青松  冷志明  肖廷飞  周小清  鲁荣波  
           庹  清  颜文斌  周华忠  谭敦勇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指导、督办和校内各相关单位的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
项目办主任:麻明友
项目办副主任:张兰芳
项目办成员:向青松  冷志明  黎克双  肖廷飞 
2.工作机构
(1) 综合协调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校各类项目的预算及实施工作,协调其他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预算及实施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制定《吉首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联系上级财政部门,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
成  员: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2) 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教学实验平台类建设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负责该类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该类项目具体预算及实施过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与质量监控,组织完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
成   员: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3)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小组,由教务处、学工部牵头。
主要职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类建设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负责该类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该类项目具体预算及实施过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与质量监控,组织完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
成   员: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龙先琼  副校长
 (4)用房及后勤保障小组,由资产管理处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用房调配、水电供应、水电改造、维修改造工程、配套环境建设及与项目相关的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钟海平  副校长  黄  昕  副校长
3.专家小组
组  长:游  俊  教授  校党委书记
            白晋湘  教授  校 长
副组长: 曹晓鲜  教授  副校长
            黎奇升  教授  副校长
            钟海平  教授  副校长
            龙先琼  教授  副校长
            黄  昕  教授  副校长
成  员:由各类项目的牵头单位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项目的专家中抽选、提出建议名单,由组长审定,以及校外专家成员。
项目评审时项目领导小组均需到会。
主要职责: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对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4.督查小组
组  长:赵鹤平  教授  校纪委书记
成  员:学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财教[2010]2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经费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预算及实施全程监管,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据预算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按照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的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提高办学质量和推动内涵发展等“软件”建设为重点,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协同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


 

三、建设实施项目及预算编制要求
1、建设实施项目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建设发展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教学急需、轻重缓急、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在2014-2015年规划建设项目中遴选如下8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小计 中央财政安排 地方财政安排 学校自筹
1 机械设计与制造实验室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周小清 300 210 30 60
2 电机控制与电力系统实验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鲁荣波 500 350 50 100
3 工程结构实验室 城乡资源规划学院 庹  清 500 350 50 100
4 制药工程实验室 化学化工学院 颜文斌 286 200 29 57
5 医学专业教学综合实验室 医学院 谭敦勇 200 140 20 40
6 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麻明友 286 200 29 57
7 公共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麻明友 286 200 29 57
8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教务处
学工部
冷志明
周华忠
142 100 14 28
合  计   2500 1750 251 499
 2、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部分和配套资金,即中央:地方:学校=7:1:2。
(2)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表格部分,按照财教〔2010〕21号文件附件3的表格格式填写(即附表3-1、3-2、3-3、3-4、3-5或3-6),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发邮件给相关项目单位负责人,各项目单位在此表上修改,必须在此表申报的设备范围内进行优化遴选,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加一些新的设备。
第二部分:文字说明部分(具体见附件),主要说明编制依据,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概况。简单阐述建设依据(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实验教学等的需求)、建设内容与资金安排等。文字简洁明了,字数控制在600字左右。
②预算编制依据。各项目单位须按建设内容逐项说明预算编制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对于1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选型说明、同类仪器不同品牌型号的价格比较,定价说明;10万元以下的同类型设备可成批次说明预算依据,如询价或定价依据的说明,同类设备近期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等,原则上要求比较三家以上公司的价格,最后进行定价说明。
自主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应说明软件开发平台及市场定价,开发的工作量测算,人工成本及核算依据等。
环境改造:应列出具体支出内容,包括计算标准、数量、单价、分项金额、总金额。总开支须按规定控制在5%以内。
(3)项目资金管理措施与预期绩效。项目资金管理与实施的相关保障制度和措施,实施本项目的预期绩效。预期绩效应具体、明确、数量化,便于考核。
四、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4月30日 项目预算编制说明制定动员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 4月30日
-5月2日
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各项目单位
3 5月3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编制说明评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4 5月3日
-4日
各项目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各项目单位
5 5月4日 预算编制方案审核汇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6 5月5日 预算编制方案上报省财政厅 财务处
7 5月-6月 相关项目用房落实安排 资产处
8 6月-7月 用房环境改造 后勤处
9 7月 设备招投标、合同签订 资产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10 8月-9月 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各项目单位
11 10月-11月 设备验收、入库、国库集中支付 资产处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12 12月 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项目建设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编制说明的制定工作,组织骨干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个项目安排一位项目负责人,其中的每个子项目安排一位技术负责人,并对项目预算编制说明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心组织。
2.认真细致,周密思考。
对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优先确保和满足本科教学需要, 对设备的购置必须确保本科教学最基础、最急需、最实用、最广泛的设备,设备选型在满足实验教学的基础上,适度超前,严格控制高档、高规格、锦上添花的设备,严格控制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及电脑的购置,设备定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确保项目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3.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提倡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的论证,要避免浪费、避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实现大型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效益。
4.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各个项目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学校总体日程安排,认真负责,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吉 首 大 学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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