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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和201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4年05月06日 11:20浏览数:[


各学院:
    独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开放是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人才和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学校本科专业的实验教学,大力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实验课程的建设,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和201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要求
    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者要求为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教师。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全校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
2.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本项目仅限本科类实验课程,要根据各自专业建设规划以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设置实验课程。项目类别以“三性”实验项目为主,要求教学设计合理,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实训、课程实践、模拟实习类项目不列入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范围。要求理工科类不得少于26个学时,文科类不得少于20个学时。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要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设计针对本专业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训练与提高的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项目,吸纳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自主学习。项目内容和学时安排要紧凑,有一定的新意,对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有促进作用,优先考虑学生受益面广、有较多学生参与的项目。要求开放项目学生参与人数不得少于40人。
4.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请学院按照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出发,严格审核并推荐项目。已经独立开课的实验课程不列入资助范围,申报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与大学生创新项目、毕业论文、各类竞赛项目内容相近或相似的不列入资助范围。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每个专业推荐不超过2项。
二、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均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210.43.64.99/)提交申请资料(教师账号由各院系实验系统管理员自行分配),电子稿以附件形式上传,院系审核后择优提交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纸质稿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公示立项。
三、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科  贺建武 0743-8565008。
 
附件:
1. 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文件及表格
2.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文件及表格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4年5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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