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与核心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文件精神,学校可自主设置不多于省级普通项目的自愿配套项目,经研究,学校决定以省级自愿配套项目为平台,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选题,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招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选题
本次招标项目选题经研究已经确定(见附件1),申报者应严格按照指南中给定的题目进行申报。
二、招标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申报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2、申报者应对题申报,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应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和研究基础选择上述选题的一个进行申报,申报时不能修改和调整申报选题的名称和表述方式。
3、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和近三年内有曾被撤销项目的主持人,近五年内,因不愿意承担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主动放弃学校项目立项的申报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和参与者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4、已申报教务处组织的201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的2016年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本通知招标项目。
三、项目资助力度与性质
1、本次招标项目,每个选题通过评审择优确定1个进行立项,按照省教育厅的经费资助要求,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2、本次招标项目通过评选机制产生的立项项目全部推荐为省级教学改革自愿配套项目,通过省级立项评审的确认为省级项目。
四、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
1、服务学校总体部署的原则。本次招标项目的选题以学校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实验教学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学校近阶段教育教学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的中心工作通过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认真研究确定。招标项目申请人应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项目选题的核心内涵进行论证,能有力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
2、质量优先的原则。本次招标项目直接向学校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申报,学校将统一评审标准,优先立项创新性强、可行性高、论证规范,符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
1、申请者直接填写省级项目申请书《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2)一式3份。
2、各单位经评审后,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3)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
4、报送单位:吉首校区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报送教科办。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应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相关办公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5、联系人:教研科宋海龙(吉首校区0743-8564146, jsujyk@126.com)
教科办余继宏(张家界校区 0744-2110918,yuer_130@163.com)
附件:
1、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招标项目选题
2、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