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2015年立项及2014年延期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经评审,2015年立项项目中43项合格,9项延期;2014年延期项目中2项撤销,具体情况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中心反映。公示期9月15日-9月21日。
联系电话: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8565008。
特此公示。
附件:吉首大学2015年立项及2014年延期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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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