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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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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佚名:日期:2016年09月14日 00:00浏览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和办公条件,认真做好2017年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项目

1、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

2、公共会议室(含学术报告厅)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

3、公共LED屏、公共监控设备的购置、维修;

4、教室课桌椅、电扇的购置;

5、学生宿舍家具的购置;

6、新建楼房办公设备(含空调)、家具等的购置。

二、申报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并在认真清理的前提下,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和发展需要,申报明年的设备、家具购置和更新计划。

2、物尽其用原则。在申报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时,应做到现有资产应充分利用,能维修的尽量维修,未到报废期的不得提前报废,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3、轻重缓急原则。学校根据各单位的申报计划,按照财力大小,分年度逐步实施到位,优先满足学生生活和教学设施的购置和更新需要。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计划的申报工作,在认真分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要求编制并填报《吉首大学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计划申报表》。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项目必须做到“有预算才能实施”、“无预算不得采购”。凡本次未申报或者申报了但暂未安排资金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采购和实施。

3、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按项目名称分类申报,并把品目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填好,同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4、各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申报表中加页说明或以附件形式说明。   

5、各单位的申报表须在20169281700点前送交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726303),电子文档发送到资产处邮箱 zcc@jsu.edu.cn

 

                                               吉首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6914

附件:《吉首大学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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