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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2016年立项及2014、2015年结题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6年09月23日 15:27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课程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等9项项目为吉首大学2016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同时,学校组织专家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5年立项项目中9项合格,5项延期;2014年延期项目中3项合格 (见附件2)。
    现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项目建设与管理要求
     1、2016年立项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吉首校区报送至创业园307,8565008;张家界校区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朱炯波 13974422729),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课程建设期为4年,分为三个阶段)成果要求:
    第一阶段进行课程前期建设调研、课程实验教学的前期探索,建设成果要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
    第二阶段进行相关课程教学组织,建设成果要求:开课记录证明或教学任务书;实验报告(必须为学生手写的原始报告,不能为打印稿);实验室日志。
    第三阶段进行课程教材出版及论文发表、指导学生竞赛等,建设成果要求:项目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一本课程教材,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需要注明“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JDDLxxxx(项目编号)”字样),或指导学生所做本项目相关的课题获省级以上奖项。
    3、2016年立项项目第一阶段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第二阶段检查时间为2019年7月,结题时间为2020年6月,请按照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及时进行成果汇总并填报相应材料,按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
二、研究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现行吉首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2、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开支应与资助项目直接相关,范围包括:①课程建设所必需的资料费;②实验材料费;③公开发表项目成果所需审稿费、版面费等;④成果鉴定、申请专利所需费用等。
    3、立项项目在提交《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责任书》后,我单位将下拨第一阶段研究经费0.5万元作为启动经费;后续经费视阶段性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给予资助。


附件:
1、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2016年立项情况汇总表
2、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项目2014年延期及2015年立项的结题情况汇总表
3、《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责任书》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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