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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并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课程表及实验开课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6年10月19日 11:22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现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课时的设置,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3.64.99)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课程表及实验开课情况统计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本学期开始,根据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上报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教师个人实验教学任务书,在录入实验教学计划之前,请教师仔细填报课程数据中课程类别及实验分组数,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各位老师录入实验教学计划后请仔细核对教师个人实验教学任务书。
    2、实验教学计划与实验教学任务书中的上课时间、地点及班级人数、合班信息、课程类别、实验分组数等信息将作为实验教学督导、学校抽查实验教学情况以及年底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依据,请教师准确填写。
    3、如果该实验课程在现有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请开课老师填写申请报告、经学院(相关单位)同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
    4、请各学院(相关单位)将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课程表及实验开课情况统计表、学院(相关单位)实验教学任务汇总表、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纸质稿(一式一份),经教学院长(相关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10月27日17:30之前吉首校区交至创业园307室;张家界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
    5、联系人:吉首校区       王  瑞    联系电话:8565008
           张家界校区     朱炯波    联系电话:13974422729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时上报。
 
附件1: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课程类别及实验分组数填报说明
附件2: 实验教学排课示例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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