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户:
砂子坳校区经济适用房正在加快建设,目前已建设到主体第 12层。根据《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合作修建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书》第5条“交款时间及方式”的约定,现就第二次交纳购房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金额
140 ㎡户型 4.7 万元;120 ㎡户型 4 万元;100 ㎡户型 3.3万元。
二、交款程序:
1、购房户在开发处置办公室(设资产管理处内)彭老师处开具《交款通知单》;
2、凭《交款通知单》到财务处交纳购房款,领取交款票据;
3、将交款票据送交开发处置办公室彭老师处备案。
三、为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解决施工方的建设资金,请已认购
砂子坳校区经济适用房的教职工尽快交纳第二次购房款,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吉首大学经济适用房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