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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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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资产清查相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人佚名:日期:2016年04月28日 00:00浏览数:[


 

一、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1、办公室电话:0743-8726303

2、资产清查工作QQ群:304932530

3、张家界校区设资产清查办公室分室,办公室设在校区总务办,办公电话:0744-8200308

二、相关表格的填报说明

1、资产清查办公室428上午召开会议,对相关表格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并重新上传了表格,请原来下载了表格的单位重新下载。

2、表一“机构人员情况清查表”由人事处和组织部填报。

3、表二“房屋使用情况清查表”、表三“固定资产清查表(有帐有物设备、家具)”、表四“固定资产清查表(有物无帐设备、家具)(盘盈)”、表五“固定资产清查表(有帐无物设备、家具)(盘亏)”各二级单位必须填报。

4、表六“固定资产清查表(车辆)”,有车辆的二级单位填报后上交校办公室,然后由校办公室统一汇总填报。

5、表七“固定资产清查表(图书)”,有图书资料的二级单位填报后上交图书馆(张家界校区交校区图书馆),然后由图书馆统一汇总填报。

6、表八“固定资产清查表(文物及陈列品)”,有文物及陈列品的二级单位填报上交校办公室,然后由校办公室统一汇总填报。

7、表九“无形资产清查表”,有“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二级单位须填报。

8、表十“基本建设(在建工程)清查表”由基建办填报。

9、“存货清查明细表”,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实体填报后上交财务处,然后由财务处统一汇总填报。

10、“财产清查明细表”统一由财务处填报。

                                   资产清查办公室

                                   2016428

附件:1、资产清查附件表1-10

      2、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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