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于2016年4月—7月对校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实。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学校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按照年初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就发放资产清查工作加班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量的大小,据实统计实际加班人数、天数,填写《资产清查工作加班表》(见附件),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二、加班天数请按照《吉首大学教职工加班管理办法(试行)》(人事处网页查询)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填报的加班情况进行复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各单位根据审定的加班金额,按照财务报账要求统一造册发放。
五、各单位应于11月29日前报送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加班表》,吉首校区报送到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鄢娜),张家界校区报送到张家界校区总务办(联系人:欧爱民),逾期不再受理。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资产清查工作加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