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教育厅下“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动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湘科动字[2015]136号)要求,请我校涉及到实验动物使用的相关单位,明确专门人员,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科研教学工作中动物安全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动物安全管理情况调查表》和自查报告(涉及学校基本情况的可以不填,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填报)。
3、表格和报告纸质稿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政务中心307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办公室,张家界校区单位报送校区办朱炯波老师处。相应电子稿发OA系统贺建武处,联系电话:0743-85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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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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