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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数字教学视频录制管理办法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年07月13日 11:50浏览数:[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强我校数字教学资源的建设,规范教学视频录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录制范围
    各类省级以上项目申报、教学评奖所需的视频。如精品课程建设、教学项目申报、课堂教学竞赛、学术讲座等等。
二、录制流程
   
1、填写拍摄申报表(附件一);将申报表交到实管中心审核;
    2、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数字教学资源中心安排具体拍摄;
    3、明确录制要求,确认录制细节,开始项目摄录与制作;
    4、经项目责任人审看确认后,按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视频材料,并发布到“吉首大学数字教学公共平台”共享。
三、录制要求
    1、录制申报表请到实管中心网站http://ssc.jsu.edu.cn“下载专区”下载《吉首大学教学视频录制申报表》。
    2、申报单位需提前一周将录制申报表交到实管中心审核,以便安排相关准备工作;
    3、审核通过后,请申报单位及时提供视频制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与技术要求;申报用的视频拍摄文字脚本或教学用的教学设计文稿与教学电子课件等相关材料。
    4、拍摄期间,申报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拍摄工作。
    5、经项目责任人审看确认后,按相关文件要求将视频的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交由项目责任人进行上报或上传网站。
 
附件:吉首大学教学视频录制申报表

申报表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4年3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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