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我处会同征地与基建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房屋安全问题开展全面大排查。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装修行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装修管理的通知,要求住户装修前必须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各项规定。二是起草了《房屋装饰装修告知书》,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住房装饰装修相关事宜。三是建立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台账。四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对违规装修人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
另外,拟聘请专业公司对学校年代久远的老旧房屋进行一次评估鉴定,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将及时进行整改。
图为工作人员到教职工住房装修现场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