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方案》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相应条件以及《吉首大学校长办公会纪要》会议纪要[2012]2号“关于《合作兴建吉首大学沙子坳校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调整问题”纪要精神。经本人申请,职能部门核查,学校经济适用房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合格人员名单:(48人)
王蓉芳 张俊峰 成臻铭 冯秋菊 莫祥章
汤 伟 陈诗韵 向明钧 张生强 周慧
戴小冬 李高新 熊开桢 王湘华 王丽华
熊绍锋 黄勇刚 邹升军 尚本业 黄利文
陈正英 田晓黎 鲁荣波 周信君 马陶武
夏伦超 彭金璋 张 勇 姚茂军 徐晓慧
蒋才芳 万 义 刘 瑛 何 旭 陆 晨
田荣波 覃 军 雷学军 彭长锦 周 礼
莫淑英 肖志凌 许世明 吴 越 王 胜
龙承学 谌晓安 彭 清
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向学校开发处置办反映(办公地点设在资产管理处内),亦可在资产处网页查询。 联系电话:8564100
公示时间:2013年1月 10日 至 21 日止
吉首大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领导小组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