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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有关工程变更的情况通报

发布人佚名:日期:2016年07月04日 00:00浏览数:[


 

经济适用房各位业主: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在与经济适用房监管小组沟通的基础上,经学校基建工作小组和基建工作监督小组会议研究,并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拟对经济适用房作如下变更。

1、经济适用房飘窗设计有防护栏杆,招标时考虑到住户进行装修时可能会拆除该栏杆,故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计算,但相关部门认为需要增补不锈钢栏杆,如果不安装,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工程验收。栏杆总长约2293.2m,需要费用约52万元。

2、施工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外墙内保温预算厚度为35mm,这是吉首地区的通常做法。当前,节能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相关部门认为,应该按设计的49mm厚施工,厚度不能减少,否则无法通过节能验收,工程量清单为16784.4,实际约2783835mm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64.63/49mm厚工程量清单报价为84.24/,需增加费用约16784.4×20+27838-16784.4)×84.24=1266876.96元。

3、施工招标时,消防工程造价中不包括全部防火门和部分消防设施系统的造价,约需要增加工程造价120万元。

   4、经济适用房阳台栏杆原设计为不锈钢栏杆,而附近公租房一、二期阳台栏杆为锌钢栏杆,为了区域风格协调一致,丰富建筑物外观效果,经基建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建议经济适用房阳台栏杆变更为锌钢栏杆,此变更不增加工程造价。

各位业主对以上变更如需咨询或有异议,请于2016710日前到资产处、审计处或者基建办咨询了解,提出合理化建议。

                         吉首大学基建工作小组

                             2016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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