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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招租公告

发布人:日期:2024年10月22日 11:07浏览数:[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学校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对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大田湾校区空置门面公开招租,诚邀有意愿和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人参加竞租。

一、招租商铺基本情况

序号

门面编号

坐落位置

面积

最低年租金(元)

经营种类

1

1号标的

砂子坳校区羽毛球场旁

13

17004

南杂水果店

2

2号标的

大田湾校区车库一楼

31.34

26328

打字复印店

二、招租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招租期限为二年,无装修免租期。

(二)本次竞租人报价年租金不能低于上表中的最低年租金,报价低于最低年租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竞租人按照指定经营类别进行竞租,不得开展限定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竞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竞租,如竞租人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不得同时竞租同一场地。

(五)承租人须按照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关合法证件后方可营业。

三、现场踏勘

学校不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四、招租评定方式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报名竞价的单位必须有3(含)家以上方可组织公开竞价,少于3家时暂停招租。

(三)成交结果确认:

1、竞价人按年租金现场报价;

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报价,价格最高者获得承租资格。

3、如成交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时,由报价第二高者承租。

五、招租程序

(一)招租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

1、2024年10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各竞租人将下列资料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科,其它时间不受理相关事宜。

2、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报名时,需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上各项证件原件审查完毕后即归还,留存复印件。

(二)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学校资格审查合格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1030日前,竞租标的1号的、标的2号的竞租人分别按照2000元、3000元的标准将竞租保证金交至吉首大学财务。

2、退还方式: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在竞租事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成交方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补交。

3、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租中标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竞租人无正当理由撤回竞租投标文件;

②竞租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签订合同;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31日上午9:30,地点:吉首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六、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门面竞租活动:

(一)竞租人没有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的;

(二)竞租人报价报出后撤回报价的;

(三)竞租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的;

(四)竞租人有不当行为、不当言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竞租人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被责令退场的;

(六)已在学校承租商铺开展经营的;

(七)我校现有商铺承租人、原有商铺承租人有租金未结清或屡催久

拖的,或具有不诚实经营行为、与学校存在纠纷的、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承租期内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屡次不配合学校相关工作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租赁其他主要事项

(一)装修和使用的要求

1、门面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2、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和水电维修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其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届满时,承租方不得拆除、毁坏门店的装饰装修,出租方对承租方前期进行的装饰装修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双方特别约定,租赁期间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向有关机关缴纳各项税费及办理营业所需各种证照。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校园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给相关部门(单位)。

3、承租方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三)其它事项

1、协议终止后(含协议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承租方应将该房屋腾空交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2、房屋若遇规划调整或拆迁,需要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有权收回门面,无需经过承租方同意,但需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发出后的1个月内搬出,出租方将承租方所交当年租金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承租期间若承租方主动放弃承租权,则按本次招租评分结果排序的后一名竞租人替补获得承租权,租金按后一名竞租人在本次招租报价收取,以此类推。

4、其它未尽事宜以租赁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为准。

八、招租人基本信息

招租人名称:吉首大学

招租人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吉首砂子坳支行 1915 0103 2920 0047 960

九、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当合理估计经营风险、经营成本、理性报价,并承担相应风险。

(二)无论评定结果如何,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租有关的全部费用,招租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上一条:关于开展首届实验室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吉首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海报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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