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实验室:
临近期末,各实验室的教学任务基本完成,为了确保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根据《吉首大学实验室安全规则》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1、各相关单位放假前必须对实验室、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本学院(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处理。
2、放假前要把仪器设备集中封存或分室保管;假期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 门窗一律加贴封条,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
3、放假前根据仪器设备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对仪器设备做好相应的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火、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等工作,防火器材要放置在显眼和使用方便的地方。夏季气温相对较高,要全面对在用的气体钢瓶等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安全妥善放置,避免高温环境和阳光直射。
4、放假期间,因师生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报告学院主管院长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使用时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管理,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水、电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除按规定专人保管外,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主动与校保卫处联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对需要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如定期通电、通风、除湿、加油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尤其是机房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定期通电、通风、除湿等的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能正常使用。
7、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所管辖的多媒体教室,确保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在放假期间的安全。
8、各相关单位要在假期对本单位所属的办公室、教学实验室、仪器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9、暑假期间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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