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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发布人admin:日期:2012年10月18日 14:31浏览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湘财教函[2012]2号)的要求,我校2012年度共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1项。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11个项目全部通过了财政部的评审,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经费1800万元。为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活动和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肖湘愚  教授  校  长
    副组长:曹晓鲜  教授  副校长
            黎奇升  教授  副校长
            钟海平  教授  副校长
    成  员:龙先琼  王先述  张兰芳  向青松  黎克双
            麻明友  肖廷飞  王兆峰  王  绯  周明欢 
            庹  清  罗惠缙  刘  俊  冷志明  张萍英 
            汤敬安  张淑萍  陈国平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指导、督办和校内各相关单位的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
    项目办主任:麻明友
    项目办副主任:张兰芳
    项目办成员:龙先琼  向青松  王兆峰  黎克双  肖廷飞
    2.工作机构
    (1) 综合协调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校各类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其他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制定《吉首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联系上级财政部门,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成  员: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2) 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实施方案,负责该类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该类项目具体实施过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与质量监控,组织完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
    成   员: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3)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实施方案,负责该类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该类项目具体实施过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与质量监控,组织完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
    成   员: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4)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
    主要职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实施方案,负责该类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该类项目具体实施过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与质量监控,组织完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
    成   员: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
    责任领导:黎奇升  副校长
    (5) 资产调配小组,由资产管理处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用房、组织项目招标,负责基建项目。
    责任领导:钟海平  副校长
    (6) 后勤保障小组,由后勤服务与产业管理处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水电供应、水电改造、维修改造工程、配套环境建设及与项目相关的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曹晓鲜  副校长
    3.专家小组
    组  长:游  俊  教授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肖湘愚  教授  校长
    李克纲  教授  副校长
    曹晓鲜  教授  副校长
        黎奇升  教授  副校长
        钟海平  教授  副校长
    成  员:由各类项目的牵头单位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项目的专家中抽选、提出建议名单,由组长审定,以及校外专家成员。
    项目评审时项目领导小组均需到会。
    主要职责: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4.督查小组
    组  长:赵鹤平  教授  校纪委书记
    成  员:学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财教[2010]2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经费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据预算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二、指导思想
    项目实施要以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学校现实迫切需要和学科专业长远发展需求,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入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按照“择优促优、强化特色、突出重点、保障教学、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注重效益”的原则,凝练学科特色,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和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改善教学科研急需的公共服务体系等基础条件,全面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三、具体实施项目
    我校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立项11项,具体实施项目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金额(万元)
1 医学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 临床学院 285
2 虚拟现实与模型制作实验室(土木工程)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285
3 现代传媒实验教学中心
(校园电视台)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宣传部
190
4 数字化设计艺术综合实验室 美术学院 190
5 土木工程结构与力学实验室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190
6 山区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实践教学与创业基地 教务处(57万)
后勤服务与产业管理处(19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19万)
95
7 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与创新实验基地 商学院 95
8 外语实践教学中心 外国语学院
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95
9 合唱与合奏教学专业技能实训基地 音乐舞蹈学院 95
10 统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与创新实验基地 数学与统计学院 95
11 数字视听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95
合  计(万元) 1710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1 10.18-10.22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表和设备参数表
2 10.24-10.26 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及项目实施方案优化
3 10.28 项目实施方案汇总及上报省财政厅
4 10.28--11.28 设备招投标、实验环境改造
5 11.28-12.2 签订合同及设备安装调试
6 12.5-12.15 设备试运行、评估及验收
7 12.21-12.30 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项目建设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织骨干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个项目安排一位项目负责人,其中的每个子项目安排一位技术负责人,并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心组织。
    2.认真细致,周密思考。
对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优先考虑本科教学、优先满足本科教学需要, 对设备的购置必须确保本科教学最基础、最急需、最实用、最广泛的设备,选型设备技术参数、配套“软件”建设等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考虑好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细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要讲求项目效益,提倡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的论证,要避免浪费、避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实现大型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效益。
    4.确保质量,再创佳绩。
各个项目实施单位和牵头单位必须按照学校总体日程安排,认真负责,按时完成,签字上报。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确保质量,通过对今年项目的胜利实施和较好的绩效评价,为今后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打下坚实的基础。

吉 首 大 学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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