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7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吉首大学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
各学院及项目执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本单位自项目建设以来的绩效情况。本次自评将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重要参考,学校对项目实施效益好,绩效突出的单位按照“择优,扶优”的原则加以倾斜,自评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将会影响到本单位2013-2015中央财政项目的申报。
2、如实填报绩效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各项目牵头单位(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按照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使用Excel原表(附件3)如实填报《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汇总》,按照附件4的格式要求认真撰写《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3、材料上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将纸质材料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1日18:00点前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hejwu@163.com或OA系统贺建武处,张家界校区项目材料交朱炯波处。
附件1 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汇总表
附件2 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3 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汇总
附件4 2007-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要求)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3-5-19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