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的通知》(湘教通[2012]150号)文件精神,为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 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实践教学队伍,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改进实践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从今年开始,学校决定每三年开展一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今年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实践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各教学学院。
2、先进实验室:学校正式任命的各类本科教学实验室。
3、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类教学实验室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从事实践教学管理的管理人员。
4、优秀实验(实训)教师:长期承担本专科学生实验教学任务的一线指导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团队结构合理,凝聚力强,风清气正,能够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文件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3、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本单位负责学校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5年来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实验室
1、实验教学或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文件完善,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2、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落实,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教学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近5年来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工作环境文明卫生,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资料档案管理规范。
3、实验教师或实验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待遇有保障。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课题研究,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
4、较好的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实验室基本任务,教学任务饱满。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比例高,学生的实验创新能力有显著提高。
(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学校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3、坚持开展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的工作研究,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相关教研教改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或在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成效明显。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相关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超过五年,且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
(四)优秀实验(实训)教师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教学理念先进,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2、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或面向全校推出具有实验(实训)教改特色的公开课,主动承担课后答疑和辅导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获得过良好以上等级。
3、积极参与实验(实训)课程教材开发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编写,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在开发高水平实验(实训)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研教改工作,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5、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项目等的指导工作。
三、 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本单位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申报参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实验室,对申报的先进实验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工作。
2、各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表彰奖励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参评对象。
3、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学院应积极组织听评课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优秀实验(实训)教师集中听评课,评价结果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进入评选体系。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或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评选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实验室,评选审核确认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四、 推荐名额
1、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学校申报参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须填写《2012年度吉首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
2、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参评先进实验室,名额不超过1个,须填写《2012年度吉首大学先进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2)。
3、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为:文科类学院不超过1个,理工科类学院不超过2个,须填写《2012年度吉首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
3、优秀实验(实训)教师推荐名额为:文科类学院不超过1个,理工科类学院不超过2个。须填写《2012年度吉首大学优秀实验(实训)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
五、 材料报送
1、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先进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综合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OA系统陈斌处。
2、申报参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实验室的单位,还需分别提交本单位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先进实验室的典型经验材料(不少于4000字)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3、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8225002。
六、 工作要求及激励措施
1、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公平,评选材料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荐先进典型,通过评选活动不断推动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2、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本单位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学校将获奖情况纳入教师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3、推荐表现突出的个人参加湖南省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的评选。
附件:1、2012年度吉首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2年度吉首大学先进实验室申报表
3、2012年度吉首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12年度吉首大学优秀实验(实训)教师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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