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研究,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关于2013年吉首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实设通[2013]02号)、《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条例》,经学院推荐及学校专家评审,确定“西部基层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教学研究 ”等38项课题为我校2013年度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6项(其中5项推荐省级),一般项目22项(见附件)。
现将立项项目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研究过程管理
1、请按时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开题报告书》、《项目责任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2013年立项课题开题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前;中期检查时间为2014年4月;结题时间为2015年3月之前。
二、研究经费管理
1、学校资助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0元。
2、此次立项项目在提交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检查后可启动教学研究经费的40%,其余经费必须在通过结题评审之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教研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三、立项与结题管理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课题指导,督察研究进度,规范经费管理,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下一年度的教学研究申报指标将与单位教研项目完成率挂钩,本次结题优秀单位将增加下一年度的教学研究申报指标。规定研究期限内应结题的项目完成率低于80%的单位,将相应减少项目申报指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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