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实设通[2013]14号
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392号)文件精神,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各申报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开展本次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今年申报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已经通过验收的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含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建设任务与内容符合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遴选要求。
2、各申报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两份(见压缩文件包),在9月16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科,组织学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和评审,推荐一个建设基础好,竞争实力强的中心上报到省教育厅。
3、由学校评审后,推荐申报的单位,截止9月30日前,还需补充提交以下文件:《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10份,同时制成OFFICE 2003版本的WORD文件1个)和《推荐情况汇总表》(2份),同时制作相关视频材料光盘(5张)并提供信息管理平台访问途径。
联系人:贺建武 联系电话:8225002。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3年9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