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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2014-2015年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年04月29日 10:56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课程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2014-2015年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年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
    2、申报要求:
    (1)课程范围:仅限于本科类实验(实训)课程。
    (2)课程设计: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我校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各类实验教学资源大平台为依托,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专业技能及创新精神为目标,以科学构建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的实验(实训)项目为内容,建设具有我校特色的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
   (3)课程学时:理工科类不得少于26个学时,文科类不得少于20个学时,基础与技能拓展类不得少于16个学时。
    (4)课程立项:本年度优先资助师范类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学生受益面广的基础和专业拓展能力的实验(实训)课程。
    3、申报程序:项目申请者填写《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及电子档,套印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审核,学院按照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严格审核项目,理工科类学院上报不超过2项,文科类学院不超过1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公示一周后予以正式立项。
二、2014-2015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1、验收对象:吉首大学2014-2015年立项的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附件2)。
    2、验收要求:(1)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结题书(附件3,纸质及电子档);(2)开课记录证明或教学任务书;(3)实验教学大纲(纸质档);(4)实验指导书(纸质档);(5)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纸质档);(6)实验报告(纸质档);(7)建设期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或指导学生所做本项目相关的课题获省级以上奖项;以上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交学院审核盖章。
    3、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关于申请延期结题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的报告》(附件4,纸质及电子档一式一份),最多可延迟半年结题。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
    2、报送方式:项目申请与结题均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210.43.64.99/)提交资料(教师账号由各院系实验系统管理员分配),电子档以附件形式上传,院系审核后择优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纸质档加盖院系公章后吉首校区交至创业园307室,张家界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
    3、联系方式:吉首校区   彭知云   联系电话:8565008
    张家界校区   朱炯波   联系电话:13974422729 
 
附件1: 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吉首大学 2014-2015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3: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训)建设项目结题书
附件4:关于申请延期结题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的报告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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