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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大学2015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及结题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年06月24日 09:17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课程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数据分析》等14项项目为我校2015年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同时,学校组织专家对2014年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工作,经评审,确定《大学物理演示实验》等7项项目结题合格;同意《微生物学实验》等5项项目延期结题(见附件2)。
    现将立项与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研究过程管理
    1、2015年立项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项目责任书》(附件3),填好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吉首校区报送至创业园307,彭知云8565008;张家界校区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朱炯波 13974422729),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成果要求:①开课记录证明或教学任务书;②实验教学大纲;③实验指导书;④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⑤实验报告(必须为学生手写的原始报告,不能为打印稿);⑥建设期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或指导学生所做本项目相关的课题获省级以上奖项。公开发表项目成果必需要注明“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JDDLxxxx(项目编号)”字样。
    3、201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5年11月;结题时间为2016年6月之前,请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安排,及时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书》,填写好后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
二、研究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现行吉首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2、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开支应与资助项目直接相关,范围包括:①课程建设所必需的资料费;②实验材料费;③公开发表项目成果所需审稿费、版面费等;④成果鉴定、申请专利所需费用等。
    3、此次立项项目在提交《项目责任书》后可启动研究经费的60%,其余经费必须在通过结题评审之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附件:
    1、2015-2016年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汇总表
    2、2014-2015年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3、吉首大学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责任书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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