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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大学201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及结题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年06月29日 08:40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室开放,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共享, 按照《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Bayes 判别》等 52项项目为吉首大学2015-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
同时,学校组织专家对2014年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工作,经评审,确定《黄秋葵中果胶的提取》等4项项目结题优秀;确定《超声波辅助土豆中多酚氧化酶提取工艺条件研究》等34项项目结题合格;同意《核心力量训练对提高健美操运动员跳跃难度动作质量的实验研究》等2项项目延期结题(见附件2)。
    现将立项与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2015年立项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项目实施责任书》(见附件3),填好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吉首校区报送至创业园307,彭知云8565008;张家界校区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朱炯波 13974422729),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成果要求:①实验记录本(实验记录必须为学生手写原始记录);②学生花名册及成绩单;③其它反映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文章、报导、资料等。
    3、201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5年11月;结题时间为2016年6月之前。请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安排,及时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书》,填写好后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
二、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现行吉首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2、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开支应与资助项目直接相关,范围包括:实验耗材费、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教师劳务费等。
    3、此次立项项目在提交《项目实施责任书》后方可启动研究经费的60%,其余经费必须在通过结题评审之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附件:
1、2015-2016年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14-2015年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3、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责任书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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