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年07月13日 08:33浏览数:[
各单位实验室:
本学期临近期末,各实验室的教学任务已经完成,为了确保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根据《吉首大学实验室安全规则》相关规定,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做好如下工作:
1、各单位放假前必须对实验室、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本学院(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处理。
2、放假前要把仪器设备集中封存或分室保管;假期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 门窗一律加贴封条,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
3、放假前根据仪器设备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对仪器设备做好相应的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火、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等工作,防火器材要放置在显眼和使用方便的地方。夏季气温相对较高,要全面对在用的气体钢瓶等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安全妥善放置,避免高温环境和阳光直射。
4、放假期间,因师生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必须确定安全责任人,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使用时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管理,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水、电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除按规定专人保管外,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主动与校保卫处联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对需要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如定期通电、通风、除湿、加油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尤其是机房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定期通电、通风、除湿等相关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能正常使用。
7、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所管辖的多媒体教室,确保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在放假期间的安全。
8、各相关单位要在假期对本单位所属的办公室、教学实验室、仪器仓库等重点部门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9、暑假期间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10、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好《吉首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请访问http://210.43.64.99,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栏目下填报),填报完整后打印一份纸质稿,经学院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7月18日前报送吉首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科(创业园307),张家界校区各单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张家界校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贺建武;电话:8565008。
张家界校区材料统一报送到朱炯波老师处,电话:1397442272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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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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