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类课程微格教学实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6年09月06日 08:32浏览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适应高等师范教育发展,根据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结合《吉首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吉首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与实施办法》,《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推进计划》等文件对师范生师范技能的能力要求与实训进程安排,教师技能发展中心将开设微格实训的相关项目,为确保师范生教学技能实训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对象
纳入到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的相关学院、专业。
二、实训地点
综合实验大楼北11楼微格实训室。
三、实训内容范围
根据《吉首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吉首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与实施办法》,《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推进计划》文件要求,师范类专业相关的课程,需要用到微格教学系统实施的实训项目均可提出实训计划申请。但应注意的是微格实训只是师范技能训练的辅助手段,所以实训课时不能超过课程总课时的50%。
四、实训项目认定
各个学院提交的实训计划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后,由相关的任课教师录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平台统一安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以实训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相关学院。
五、申请方式
相关课程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申请表,学院汇总后于9月10日前提交到教师技能发展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北10楼1001室)。联系人:林磊、杨波;邮箱:1922254523@qq.com。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学校相关师范教育改革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申请前请相关学院、任课教师仔细阅读相关附件,了解吉首大学微格实训平台功能、申请流程后填写申请表。
3、请按时提交申请,逾期提交将不被纳入实训计划,年终不计实训教学工作量。
附件: 1、吉首大学师范类课程微格教学实训计划申请流程
2、吉首大学师范课程微格实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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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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