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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16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admin:日期:2017年02月27日 16:16浏览数:[


 


各实验教学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树立表率,表彰先进,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职从事实验室管理的人员,包含: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热爱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3、认真履行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责,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仪器装备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4、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应用研究,仪器设备管理科学规范,在设备完好率、实验课开出率、实验室开放等方面成绩突出。
    5、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异。
三、工作要求
    1、
凡符合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的老师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积极申报并填写《吉首大学2016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提交给所属单位。各单位应组织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对申报老师进行评选,推荐出本单位年度先进候选人,填写好意见后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每个单位限报1人。
    2、各单位于3月3日前将《吉首大学2016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综合科陈斌,电子文档发送OA系统陈斌,不接受个人申报。
    3、联系人  吉首校区:陈斌,张家界校区:朱炯波。
 
 
附件:吉首大学2016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通知及附件下载请点这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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