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充实我校和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湘西州《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条件和类别
(一)征集范围
全校范围内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员。
(二)征集条件
1、热爱政府采购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或同等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达不到本条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者,也可以申请成为政府采购专家);
5、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7、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类别
1、货物类: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附属配套设备、电器及附属配套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及设备、摄影摄像器材、办公家具设备、车辆及交通设备、灯光音响设备、医疗卫生器械设备、文教仪器设备、体育器材设备、压力(锅炉)容器、电力设备、电梯及起重设备、印刷照排设备、广电器材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安防设备、环保设备、气象设备、档案保密设备、服装及其生产设备。
2、工程类: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网络工程、气象(防雷)工程、水利工程、环保检测工程。
3、服务类:印刷出版、车辆维修、财产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设计、物业管理、广告业务。
4、其他: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资产评估、审计等。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和接受业务培训的权利;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申请材料、时间要求及审核程序
1、材料要求:
凡申请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填写《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两张1寸彩照。
2、时间要求:
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及照片)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16年10月31日上午12:00点前统一送交到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鄢老师,联系电话:0743-8726303
3、审核程序: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填写的申请表进行初审,审核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湘西州财政局对申请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纳入学校和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
四、其它说明
1、原已取得《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的人员本次不再重新申报。
2、由于湘西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属于学校与湘西州共享,为进一步扩大学校和湘西州评审专家库的评审专家数量,每个单位原则上至少推荐一名以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吉首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10日
附: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