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教职工反映,个别校内住户在对其校内私有产权住房进行装修过程中,出现私自拆墙、打洞等违规改建现象,给房屋的质量与安全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住房装修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如下:
1、教职工在对其住房进行装修前,须先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科进行登记、备案。
2、教职工在对其住房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吉首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01]44号)文件相关规定。因教职工住房是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要求建设的,各类墙体及相关设施都有各自的作用和功能,所以不得私自拆改。
3、如发现违规装修的,房管部门将及时上门予以劝阻,并限期恢复原状。对于不听劝阻的,学校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为维护职工住房安全,保障教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敬请各位教职工在房屋装修时,严格遵守学校住房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欢迎广大教职工相互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