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公共计算机机房的正常运行,使之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机房使用申请管理办法。
公共计算机中心机房主要承担全校计算机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机房的开放,原则上按照教务处排定的课程表执行。各使用部门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需要使用公共计算机机房的课程、教师、时间、使用专业、学生人数等信息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定确认后,排入下一学期的课表。未排入下一学期课表的课程一般不做机房安排,若确实因需要临时使用公共计算机房上课、培训、竞赛、考试等,需在使用前一周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提出机房使用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获批准同意后由公共计算机中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