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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各楼宇走廊堆放废旧资产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4年04月09日 16:22浏览数:[


各学院及二级单位:

近期在学校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把闲置的固定资产或待报废的固定资产随意堆放在楼梯走廊、安全出口、楼宇之间空地等消防疏散通道上,为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环境整洁、公共区域空间有效利用,加强教学区秩序管理,为师生提供更加干净整洁的学习及工作环境,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决定彻底清理各楼宇走廊所有拟报废及废弃物品,具体要求如下:

1.在2024年4月20日前,各单位提交本单位楼宇走廊拟报废及废弃物品清单,清单分为“拟报废有帐资产”与“拟报废无账物品”两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没有明细清单的资产不予清运。

2.学校结合各单位提供的清单,从2024年4月24日开始集中清运及报废处理,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至少一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清运报废处理对接工作。

3.废弃物品清理仅限单位所辖范围资产,不得将非所辖物品单方面视为本单位废弃物申报清理。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对拟遗弃、报废设备及时上报,不得随意堆放。本次清理后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

5.吉首校区纸质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1071289969@qq.com。张家界校区纸质材料报送张家界校区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电子版发送:1938951861@qq.com。

联系人:吉首校区:刘智 联系电话:15707432223

张家界校区:黄绍泓 联系电话:1887441468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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